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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名稱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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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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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材類別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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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年代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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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地點臺中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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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提供者賴宏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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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自賴宏智徵集作品數位圖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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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權規範提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及其授權人(文化部)作為非營利用途之平面、網路等公開展示、檢索及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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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編號賴宏智作品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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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尺寸56×87×5cm
創作者此次利用提岸邊的樹枝擬人化的動作,讓人一眼即可理解創作的概念。用黑白型式,消除雜訊,讓觀賞者能進一步地專注在第一眼看到的感覺。以影像即是一個故事為出發點,讓觀賞者與創作者間的隔閡能更進一步的拉近。實、虛影像的構圖,將原本單薄的樹枝,進一步強化其存在感。水中倒影充滿律動的感覺,進一步強化畫面的舞動感。樹枝及倒影拍攝構圖,也必須對映。左、右邊的舞者呼應的動作,也讓整個畫面充滿童趣。觀賞者也可以進一步的想像。也可以讓觀賞者理解,創作並不需要安排,也不需到遙遠的國度拍攝美景。創作首先是讓自己充滿想像力,以相機作為畫布,並構築出屬於自己的創作理念。而在攝影創作的過程中,創作出容易於觀賞者互動的題材。